近日,化德县人民法院成功执行完毕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申请执行人杨某某与被执行人杨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结后,杨某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判决内容,故杨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杨某委托刘某某为其委托代理人,刘某某与申请人杨某某第一次在法院会面时,商讨处理方案,经执行局干警的调解,被执行人杨某一方决定用货物抵偿本案应履行债务。
就当大家都以为此案画上句号的时候,被执行人杨某一方却出现问题,商定抵偿债务的货物价值实际根本不足以偿还债务,执行局干警们秉持着司法为民,务实求真的工作作风,再次展开执行工作,经过第二次调解,被执行人杨某和申请人杨某某又达成了新的偿还计划——决定用羊来抵偿债务,申请人杨某某当即出发,前往被执行人杨某羊群的所在地。“我们到了之后,啥都看好了,都要拉着羊走了,杨某突然就改口了,说是一只得多顶500块”申请人杨某某再次来到法院后,向执行干警们讲述着这次去顶账的经历。
通过前两次不成功的抵债经历,执行干警们迅速调整了执行策略,针对被执行人的规避执行的情况,制定了新的执行方案,加大了执行力度,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了全部债务,至此,本案执行完毕,案结事了。
【法官提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依法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主体、履行标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等内容,如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申请人可申请恢复执行。
执行和解协议有利于增进当事人之间的沟通和理解,有利于化解、缓和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进而保住情谊,促进社会的稳定和经济发展,符合建设和谐社会的时代主题,因而有着积极的社会意义。执行和解有利于权利义务双方顺利、及时地实现各自的最佳利益,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重要方式,故亦成为法治建设的一个必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