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诚信建设工程】化德县人民法院发布失信惩戒典型案例
作者:化德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07-25 16:29:38 打印 字号: | |

言不信者,行不果。守信是为人之本,既是法律底线要求,也是中华传统美德,一旦失信,必将面临处处受限的境遇,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司法能动作用赋能诚信建设,为严厉打击失信违法行为,发挥提醒警示作用,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现发布失信惩戒典型执行案例。

案例一:“限高失信”惩戒措施,使失信人处处受限

石某山西某建筑公司劳务纠纷一案,经化德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山西某建筑公司应给付石某3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由于山西某建筑公司未履行法定义务,故石某向化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线下传统调查以及线上集约查控,均未能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且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一直未能主动履行,故我院依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通过对公司一类特殊群体被执行人采取失信惩戒措施,在招投标、贷款等方面对其产生影响,从而倒逼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案例二:规避执行?失信黑名单等着你

侯某与王某合同纠纷一案,经过一审二审两次审判程序,最终由乌兰察布市中院判决王某给付侯某3万余元。法律文书生效后,被告王某一直未履行法定义务,故侯某向化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人民法院责令王某在限期内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且未申报财产状况。通过执行网络查控、传统查控调查其财产状况,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被执行拒接执行干警电话,经多次传唤未果,属于典型的逃避、规避执行行为,化德县人民法院依法将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案例三:抗拒执行?拘留失信套餐等着你

化德县某银行吴某、王某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化德县人民法院经判决确认被告吴某、王某应偿还某银行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宋某、冯某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执行中,电话传唤被执行人吴某等人均失败,故执行干警外出搜寻被执行人,并成功蹲守到被执行人王某并将其现场传唤至执行局,但被执行人王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并拒绝提供其他被执行人下落,鉴于被执行人抗拒执行行为,化德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吴某4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王某采取司法拘留及罚款措施。

案例四:失信惩戒,倒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

雷某与乔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化德县人民法院确认,双方调解协议发生法律效力,由乔某每月偿还雷某3000元,直至偿还完毕借款总额7万余元及利息,但乔某并未按期履行欠款,故雷某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经执行干警约谈,被执行人乔某主动偿还截至强制执行的欠款15000元,并与申请人雷某达成执行和解,承诺继续按照生效法律文书每月偿还3000元,我院以终结执行方式结案。

但是在此之后,乔某却“恢复原样”,并未按照协议履行欠款,故雷某向我院申请恢复执行本案,化德县人民法院综合考量其未履行和解协议等消极履行行为,决定对其采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信用惩戒措施,由于受到失信惩戒措施影响,被执行人乔某主动来到法院表示愿意履行欠款,请求法院撤销失信措施,最终在其一次性履行完毕欠款后,我院依法屏蔽其失信信息,本案执行完毕。

 

以上案例均是法院利用限制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等信用惩戒措施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的典型案例。一旦成为失信人员,其基本信息会出现在执行信息网上,任何个人、单位都可以进行查询。同时,法院还会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渠道进行全面曝光,目的也是为了避免更多人受到“老赖”欺骗。

成为“老赖”还会面临着诸多限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老赖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除此之外,“老赖”不能担任老板、高管;子女考大学可能被拒绝录取;子女报考公务员、军校、航空院校等政审无法通过;对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甚至会面临刑事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此温馨提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还是应该尽早纠正错误行为,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实现信用修复。

当然,也会存在一部分被执行人确实因为合理理由导致履行能力减弱,比如突发事故,生产经营周转出现问题等等,如果是这样的情况,就更需要积极地找到法院协商,配合调查,主动交代财产情况,制定合理的还款方案,争取对方当事人的理解,同时经人民法院对“失信”与“失能”进行精准区分后,可以避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列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在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后,向人民法院申请信用修复,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解除限制消费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实现“脱赖”。


 
责任编辑:化德县人民法院

法院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化德县长顺镇

法院电话:0474-7902617

法院传真:0474-7908439

法院邮编:013350

法院邮箱:nmhdfy@chinacourt.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