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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亘在两家院落中间的羊圈到底怎么拆?交叉执行换换思路
作者:化德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10-16 15:12:29 打印 字号: | |

改革创新是时代潮流,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动力。交叉执行是人民法院针对执行难问题,依法探索出的新方法。近日,经过多方协调,化德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件行为类交叉执行案件。

李某与罗某系某村邻居,罗某长期未在村中居住,2022年春天,李某擅自拆除两家中间的共同院墙,并将自家羊圈的一部分盖在了罗某的院内,之后当罗某回村探亲访友发现自己的院落被李某占用,经过村委会同李某协商拆除事宜未果,于是罗某将李某诉诸法院。

经过原受理案件法院审理,判决被告李某自行拆除其建在原告院内的羊圈并恢复原状。但是李某未按期拆除羊圈,故罗某依法向法院申请执行,后经过交叉执行,该案由市中院指令化德法院执行,此案看似简单,但是经过执行干警现场调查并结合卷宗材料发现,待拆羊圈以及恢复原状细节较为复杂,按照相关司法解释,判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的,法律文书主文应当明确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的标准、时间等。但是案件审理法院并未对上述关键细节进行明确,由于羊圈横亘两个院落之间,相邻还有其他建筑,简单地强制拆除原告李某院内的羊圈,有可能会造成其他相邻房产受损。

故执行干警找到双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各自提出了解决方案,但是均未能达成共识,为避免执行陷入停滞,我院依法向案件审理法院函询明确判项内容,并经上级法院协调,最终对拆除羊圈及恢复原状细节进行明确,执行干警再次找到被执行人李某,依法要求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但是经过上一次执行未果,李某可能认为法院无法强制拆除其羊圈,一改原本配合执行的态度,拒绝拆除涉案羊圈,故我院针对其抗拒执行行为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强制措施震慑下,最终李某按照生效判决文书,在法院干警监督下,拆除了涉案羊圈、搭起院墙并对罗某的院落恢复了原状,本案案结事了。

交叉执行工作主要是指发现因不当干预、消极执行、执行法院力量不足等因素导致执行工作长期未有效推进,或者因多案存在关联,集中办理更有利于执行,或者因执行案件疑难复杂需要上级法院协调、其他法院配合的,可依法开展交叉执行。原法院在执行本案本可以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针对判项内容不明,简单地驳回执行申请,但是这样无疑会损害当事人的信赖利益,而通过交叉执行,更换法院执行拓宽工作思路,并由上级法院进行协调,让陷入僵局的执行案件焕发生机,兑付当事人胜诉权益,无疑是对实现公平正义的承诺。


 
责任编辑:化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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